根据《中国服务型制造产业创新联盟章程》,就联盟新成员的加入,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在我国有关部门注册,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
2. 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中国服务型制造产业创新联盟章程》;
3. 从事或准备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应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用户及相关组织机构;
4. 联盟成员之间互不负责债权债务连带责任;
5. 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二、申请流程
1. 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1) 加入联盟的申请;
(2) 申请单位介绍材料原件和法人证件复印件(包括“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申请单位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已经开展的工作和发展计划。
2. 联盟秘书处按照《中国服务型制造产业创新联盟章程》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理事会;
3. 理事会讨论并决议,理事会通过后,向联盟代表大会提请审议,联盟代表大会进行最终表决;
4. 联盟秘书处向获得联盟代表大会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资费的申请单位颁发中国服务型制造产业创新联盟成员证书,证书签发时间即为申请单位正式入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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